產學專家籲:NCC應鬆綁電視廣告規管密度,加速電視產業全面數位轉型
產學專家籲:NCC應鬆綁電視廣告規管密度,加速電視產業全面數位轉型
記者莊玟玥、嚴漢本、童智群/整理報導
在數位匯流、資通訊科技飛快進步的時代,許多新型態的商業廣告創意湧現,但反觀電視產業受限於法規限制,難以發揮內容產業的創意優勢,持續影響營收,不利於整體產業的創新發展。中華民國傳媒稽核認證會 (簡稱ABC)與中華傳播管理學會邀集電視、廣告業界指標代表深度探討,指出現行法規仍停留在過去線性時代的解釋,阻礙電視產業與時俱進,期盼政府能積極鬆綁不合時宜的法規限制,以利台灣建構更完善的媒體環境,強化國際上的競爭力,進而發展屬於國家級的共好產業聚落。
「節目廣告區隔與贊助管理規範」過嚴,與競爭國家趨勢明顯落差,阻礙電視產業創新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的與會學者從各種角度探討衛星電視在數位時代的價值,對 NCC提出多元的建議與看法,尤其是電視的專業內容製作,更能有助於台灣文化輸出的獨特優勢,這是新媒體相對比較不容易做到的;但與重視影視內容輸出的中、韓等競爭國家相比,現有法規管制強度難以促進產業創新,特別是置入性行銷及冠名贊助面臨許多實務上執行爭議,不僅讓業者無所適從,也難以展現內容創意能量,一致認為數位匯流時代,電視廣告的定義也應隨著時代而調整,主管機關應拋開過往線性播送的認定概念,適度鬆綁法規,對於我國整體電視產業會有正向發展。
廣告規管應尋求與時俱進的標準,逐步開放電視數位廣告的功能模式
另一方面,ABC與會的媒體及廣告業界代表也提到,面對數位時代的市場自由競爭,電視產業過往仰賴的傳統廣告收入明顯萎縮,除了需另闢其他管道收入,才能持續製作出好節目內容與其他平台競爭,也期望能發展結合數位功能的廣告新模式;但相較於數位平台廣告,目前電視廣告呈現方式與創意空間較受限,跟整體法規有很大的關聯。在數位匯流時代中,雖然傳播環境大不同,但最大的核心價值仍是內容,期許主管機關能將資源開放在內容端,並協助電視廣告在未來能夠結合數位功能,建立起和觀眾的新連結,延續電視產業的價值與影響力。
面對數位時代的快速變化,觀眾接觸內容的管道更加多元,許多新科技的出現也影響了廣告的樣貌,因此業界專家們一致認為電視產業需要政府支持,鬆綁不合時宜的法規限制,才能將屬於電視的優勢找回。此次座談內容也將彙整成政府建言書,期盼提供政府修改相關法規之依據,提升電視產業之能量,以利台灣建構更完善的媒體環境,創造媒體產業、電視產業與觀眾三贏的局面。